《诗经》中就有当时中国盛行的性欢节的情境的真实描写。但是翻阅近些年来有关《诗经》诠释的各种版本,却找不到性狂欢节的痕迹。是水平有限呢?还是受制于其他原因?我们就不便深究了。揭人之短,毕竟是伤感情的事。
《诗经·国风·郑风》中的《溱洧》,就是描述当时中国盛行的性狂欢节的最典型的诗篇:
溱与洧,方涣涣兮。士与女,方秉蘭兮。女曰观乐?士曰既且。且往观乎?洧之外,洵讦且乐。维士与女,伊其相谑,赠之以芍药。……
在重新诠释之前,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当时中国社会所流行的性观念:
由于古人对朦胧的世界、神秘的万物缺乏理解和解释,对人类自身的生殖器、性行为亦感神秘莫测,因而使人类最早经历了对女阴、男茎的崇拜。正是这种崇拜,在古人的行为规范中,性是高洁的、神圣的。在甲骨文中,“妣”即女阴的象形字,“祖”即男茎的象形字。古人崇拜“妣”、“祖”的迹象,从出土文物以及民俗遗风中都能看到。人类进入石器时期后,懂得了繁衍生息与自身有关,特别是与性器官的密切关系,于是便出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对“妣”的崇拜。如西安半坡母系氏族公社以鱼为象征的女生殖器,举行“鱼祭”以求生殖繁盛,其祭器便是精美的鱼纹彩陶。随着母系氏族社会解体到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转变,男性生殖器被作为崇拜的象征物,如现今在中国各地父系氏族社会遗址出土的鼎、鬲、尊等均为祭器,上绘鸟、蛇、龙、山等纹样,以及鸟状、葫芦状等造型和陶器的三足,均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。蛇是古人崇拜男茎的象征。《路史·后记》说:“帝女在华胥之渊游玩,感蛇而孕,经十二载生伏羲。”可见,对人性的这一文化现象是被古人顶礼膜拜的。这些均说明,人类社会在生产、认识自然、推进社会进程的同时,逐渐认识自身,从而形成了一种带有原始的神圣的性观念。
商周两朝以及在此之前的性文化中,禁欲主义的成分微乎其微。西方《圣经》中,上帝把发生性行为的亚当、夏娃赶出了乐园,但在《易经》中,性却是天地万物的根本,是宇宙之源。人是大自然的产物,人无法对抗大自然,只能顺应,因此人的活动也就是宇宙一般规律的体现。《易经》认为,自从天地形成,自然界就有了一定的规律。由于阳阴两种“气”按照这种规律发生种种变化,例如相交、动静、刚柔等等,才产生了万物。人是万物之灵,因而集中地体现了自然界的规律,在性方面尤为突出。天、阳气、刚性三者相结合形成的“乾道”,就是男性。地、阴气、柔性三者相结合就形成“坤道”,亦即女性。乾是造物的发动者,坤是造物的形成者,因此男女之间的性交就成为天与地、阴与阳、刚与柔、动与静这些对立因素之间的沟通,这些对立因 性交中相交相济、相辅相承,达到和谐的统一。因此,当时的性观念不认为性交是什么丑事坏事,反而是合乎宇宙规律的自然之道。另一方面,男与女也并非是绝对的阴阳两极,身为阴,背为阳,胸为阴,手背为阳,手掌为阴,以及脏为阳,腑为阴,等等。因此,也都必须阴阳调合,刚柔相济,所以适当的性生活也符合人生之道,有益于身心健康。
[1] [2] [3] 下一页